各具风姿,各呈异彩——粤港澳大湾区重大合作平台建设三周年

综研观察

作者:文雅靖

时间:2022-02-18 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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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推进重大合作平台建设,是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取得更大进展的关键。《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印发三周年之际,对深圳前海、广州南沙、珠海横琴及深圳河套四个国家级粤港澳合作平台建设情况进行总结。

受疫情及内外部形势变化的影响,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在过去三年面临较多挑战。如受疫情封关影响,人员流动受到较大约束,客观上影响了一些合作平台建设的进度。但是粤港澳三地合作的步伐并没有停滞,粤港澳大湾区已经初步形成粤港澳合作平台体系,不同平台的发展目标、战略功能、重点任务有所侧重。依托前海、河套、横琴等重大合作平台,三地政府在民商事重点领域、科技体制管理创新等关键环节的规则机制衔接作出创新探索,为大湾区乃至全国其他地区积累经验、提供示范。

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

2009年以来,横琴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绩,特别在执业资格认可、建筑、金融规则机制、国际仲裁和商事调解机制、口岸区及相关延伸区法律适用等方面推进与澳门规则衔接作出系统探索。2021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下简称《横琴方案》),是深入实施《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重点举措,是丰富“一国两制”实践的重大部署,是为澳门长远发展注入的重要动力,有利于推动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和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建设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是粤澳在政府行政、经济运行、社会治理等领域的综合性、系统性制度融合探索,其中“共商共建共享共管”新体制是管理体制上的创新性突破,对推进粤澳经济和社会民生领域的标准、规则、机制深度对接,建设政府机构运作顺畅高效、经济高质量高水平开放发展、社会民生和谐稳定的粤澳深度合作区十分重要。未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需要以管理体制融合为引领,以民商事重点领域为核心,加快推进粤澳产业规则标准、市场准入、营商环境和社会民生等规则机制深度对接,实现琴澳一体化发展。

二、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开发建设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以下简称前海合作区)是支持香港经济社会发展、提升粤港澳合作水平、构建对外开放新格局的重要举措,对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增强香港同胞对祖国的向心力具有重要意义。

过去10年,前海充分发挥经济特区先行先试作用,利用粤港两地比较优势,进一步深化粤港紧密合作,以现代服务业的发展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特别是,过去十年前海制定了一系列惠及港人港企的政策,香港建设工程师负责制、联营律师事务所、“港人港税”等创新模式、创新制度都起源于前海,并逐步向全国复制推广。

2021年9月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公布《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以下简称《前海方案》),聚焦“扩区扩容”和“改革开放”两个重点,明确前海合作区“一平台、一枢纽”的新定位,即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全面深化改革创新试验平台,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枢纽。《前海方案》出台为扩大了前海发展空间,延长和丰富产业发展链条,为前海新发展增添动能。同时,在中国进入新发展格局、深港合作进入融合发展新阶段等新形势新背景下,前海肩负着“开放中的开放”“先行中的先行”重要使命。未来,前海要继续引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为国家深化改革探索可复制推广的成功经验,在“一国两制”框架下探索深港合作新模式新路径,紧抓北部都会区建设机遇与香港联动发展,共同打造现代服务业全球创新高地。

三、广州南沙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提出打造广州南沙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明确要求南沙重点推进携手港澳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共建创新发展示范区、建设金融服务重要平台和打造优质生活圈等四方面任务。

过去五年,南沙改革开放持续深化,加快落实与港澳规则衔接,推动南沙科学城打造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主要承载区、大湾区城际铁路项目建设、穗港赛马产业经济圈等方面取得新突破。特别是,为进一步推动示范区建设,南沙大胆探索与香港机制对接新模式。2020年4月广州南沙开发区管委会成立广州南沙粤港合作咨询委员会,采取接近香港咨委会运作模式,首批聘任来自内地和香港政商学界的27名专家学者和专业人士,设9个专项工作组(包括商务合作、科技合作、土地规划、专业服务、青年创业就业等)、秘书处和香港工作站,推动穗港合作更加紧密。而在穗港赛马产业合作中,南沙探索了国际和国内没有先例的马匹跨境运输,打通马匹通关、检验、检测等规则衔接,有力推动大湾区马产业发展。还值得一提的是,课题组调研时发现,很多在内地发展的港澳青年对南沙有相当的熟悉程度,表示南沙当前政策和配套有利于吸引更多港澳青年入驻。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南沙开发建设是2022年工作安排的九大重点工作之一。南沙也将继续推动与港澳在金融互联互通、科技创新、口岸通关等领域规则衔接,共建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和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开放新高地。

四、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

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中,将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并列,明确要求“规划建设好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规划建设已经上升为总书记主抓的“一号工程”。

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作为唯一以科技创新为主题的特色平台,是内地对港澳开放新模式的首选平台。2021年4月,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成为中央专项资金的优先支持对象。当前,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正按照“一区两园”的协同发展模式规划建设,深港两地正制订政策,探索便利两地科研资源、资金及人才流动的措施。由于香港园区人在开发建设过程中,当前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有关项目合作主要落于深圳园区。2020年《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建设国际开放创新中心的若干意见》政策发布,对区内优质项目吸引力增强。据了解,香港高校和企业重要科研项目批量签约入驻,实质推进和落地的优质科研项目和机构超过140个,目前香港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理工大学和香港城市大学等5所香港高校均已有项目入驻深圳园区。

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的重要价值和不可替代的特点是深(内地)港“跨境共建”,是粤港规则机制深度对接的绝佳平台,也是我国对接衔接国际科技体系的重要战略通道。在香港规划建设北部都会区背景下,河套的战略地位和功能更加凸显。基于国家科技自立自强战略需要,河套应以管理创新和科技开放为核心,推进深港进行最大力度的科技创新制度融合探索,为粤港其他领域的规则机制深度对接提供样本,为我国科技体制与国际科技规则接轨做压力测试。

五、继续推进重大合作平台的创新突破

加快推进粤港澳规则机制深度对接,就是尽快消除要素流动不畅对区域一体化发展的制约,有效激活粤港澳大湾区“一国两制”独特优势。这就需要在上述重大合作平台及其他平台率先探索,确保安全前提下的创新突破。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一是推进标准对接。域外经验表明,统一的产品标准和技术规范有利于商品在不同国家或地区之间流动,因此欧盟与东盟持续开展产品标准及技术规范的统一工作。针对粤港澳“三个标准、三类技术规范”客观情况,最理想的方法是全面推进粤港澳三地标准一体化建设。对标国际最高水平经贸规则和“就高不就低”等原则,在金融、法律、医疗、工程建设、智慧城市等具有基础的领域加快推进与港澳规则、规制、标准、管理等的深度对接,率先建立起粤港澳大湾区接轨国际的规则与标准体系。

二是推进规划协同。《粤港澳大湾区规划纲要》提出,“广东省政府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要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积极协调配合,共同编制科技创新、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的专项规划或实施方案并推动落实。”香港北部都会区发展策略是“在空间概念及策略思维上大幅度跨越港深两地行政界限的策略行政纲领”,为探索大湾区规划协同提供了重要借鉴,在这方面粤港澳三地应大胆创新,协同推进。

三是完善区域协作机制。执行机制是实体性的管理机构,是粤港澳大湾区园区和项目等合作模式的主题和关键部分。应借鉴现有合作模式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积极探索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实际的跨境治理决策、执行、咨询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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