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治理变革浪潮中的稳固灯塔:《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规定》新规解读

作者:李恩汉

时间:2024-04-04 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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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28日,高举“数据自由跨境流动”旗帜的美国政府,一反常态,发布第14117号行政命令[1],旨在限制与特定国家的数据交易,为跨国企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和不确定性,国际数据治理格局或将发生变革。然而,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今年3月22日,我国出台《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规定》(以下简称“《数据出境新规》”),掷地有声地明确数据跨境流动要以促进为主要立法价值取向,为数据的全球流动和合理利用提供了稳固的支撑。在全球数据治理的变革浪潮下,我国正以其智慧和决心,为世界贡献着独特的答案。

一、“外联内融”:《数据出境新规》出台的背景

(一)对外,积极对接联通

1. 顺应全球化发展与数字化转型的大趋势。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速和技术革新的不断推进,数据已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关键生产要素。数据跨境流动对于促进国际贸易、投资、科技创新和文化交流具有重要意义。在此背景下,出台《数据出境新规》,旨在适应全球数据流动的趋势,通过明确数据出境的规范和要求,既保障数据流动的自由化,又确保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2. 推动国际合作与规则对接的战略考量。《数据出境新规》的出台,展示了我国与国际社会接轨、参与国际数据治理的积极姿态。该规定不仅有助于中国企业更好地适应国际市场,也有助于吸引外资企业在中国进行数据相关的业务活动。通过与国际数据流动规则的对接,中国旨在促进数据跨境流动的规范化、法治化,推动形成公平、透明、可预测的国际数据治理环境,为全球数字经济的发展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二)对内,推动规则融合

1. 平衡数据安全与数据跨境流动的价值矛盾。在全球化和信息技术迅猛发展的当代,数据跨境流动已成为推动经济发展和文化交流的关键动力。然而,这一过程中的数据泄露和非法利用等风险因素,对国家安全、公共利益及个人隐私权构成了不容忽视的挑战。《数据出境新规》旨在加强对数据安全管理的规范,完善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框架,确保在数据跨境流通的过程中,重要数据和个人信息得到有效保护,从而在促进数据自由流动的同时,维护国家和社会的整体利益。

2. 总结完善既有规则体系与法律实践的立法需求。自2017年《网络安全法》实施以来,我国逐步构建并完善了数据出境监管的法律体系,相继出台了《数据安全法》和《个人信息保护法》等重要法律法规,为《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规定》的制定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在实施数据出境安全评估、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备案以及个人信息保护认证等工作中,监管部门积累了宝贵的实践经验,为《数据出境新规》的具体内容和实施细则提供了实际依据。

二、《数据出境新规》出台的重要意义

1. 明确规则,促进数据跨境流动规范化和透明化。《数据出境新规》颁布实施,为数据跨境流动提供了一套明确的法律框架和操作指南,确立了数据出境活动的基本规则和要求。这一举措有助于统一企业和组织在处理数据跨境传输时的行为标准,降低了因规则不明而产生的合规风险,同时提高了监管的透明度,确保了数据流动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2. 扩大开放,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数据出境新规》通过优化数据出境的条件和流程,展现了中国进一步扩大开放的决心,为数字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通过简化数据跨境流动的管理程序,进一步降低了企业的运营成本,为企业利用国际资源、拓展全球市场提供了便利。打造更为开放的数据治理政策环境不仅有利于国内企业的创新发展,也有助于吸引外资企业在中国进行数据相关的业务活动,从而推动数字经济的创新和增长,提升国家在全球数字经济中的竞争力。

3. 参与全球治理,推动形成公平竞争的国际化市场环境。《数据出境新规》的出台是中国参与全球数据治理、推动构建开放型世界经济的重要举措。通过确立统一的数据跨境流动规则,为国内外企业提供平等的市场准入条件,有助于构建一个公平、开放的国际商业环境。不仅促进了国际贸易和投资的自由化,也为全球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了中国方案,展现了中国在全球治理中的责任和贡献,推动了国际社会在数据跨境流动领域的合作与共赢。

三、《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规定》的“四大亮点”

【亮点1】从“规范和促进”到“促进和规范”:政策重心的转变

与此前“征求意见稿”相比,《数据出境新规》在标题上有着重大变化,由之前的从“规范和促进”变为正式文件中的“促进和规范”。这不仅是词语顺序上的简单改变,更在实质上彰显了国家对于数据跨境流动领域政策重心的调整,即从原先的以规范为主、促进为辅,转变为现在的以促进为主、规范为辅。数据作为新时代的关键资源,其自由流动对于推动技术创新、促进产业升级、加强国际合作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通过“促进在前”,政策制定者强调了数据跨境流动的积极效应,鼓励企业充分利用国际市场资源,拓展业务边界,从而加速数字经济的发展步伐。同时,“规范在后”并不意味着规范监管的重要性被削弱,而是在确保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的基础上,为数据的自由流动提供更加灵活和开放的环境。这种平衡的策略旨在实现数据安全与经济发展的双赢,推动构建一个更加开放、活跃、创新的数据跨境流动生态。

【亮点2】重要数据与个人信息的界定:明确申报标准,减轻企业负担

《数据出境新规》对于重要数据和个人信息的界定,为数据处理者提供了清晰的指导和申报标准。根据《数据出境新规》第二条,“数据处理者有责任根据相关法规识别并申报重要数据。未被相关部门、地区告知或者公开发布为重要数据的,数据处理者不需要作为重要数据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增强申报标准的明确性,使得企业在处理数据出境时能够更加明确地知道哪些数据属于重要数据的范畴,从而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和申报程序。此外,《数据出境新规》还明确了免予申报的豁免情形,如第三条和第四条所述,对于在国际贸易、跨境运输等活动中收集和产生的非个人信息或非重要数据,以及在境外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在境内处理后再次向境外提供的,如果处理过程中没有引入境内个人信息或重要数据,那么这些数据的跨境流动则免予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这不仅减少了企业在数据出境申报过程中的行政负担,也提高了数据处理效率。

【亮点3】自由贸易试验区的负面清单:创新数据跨境流动管理机制

《数据出境新规》第六条“自由贸易试验区负面清单规则”的引入,标志着我国在数据跨境流动管理机制上的重大创新。该条款赋予自由贸易试验区更大的自主权,允许其在国家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框架下,自行制定并实施负面清单,明确列出了哪些数据跨境流动活动需要受到额外的安全管理措施。负面清单模式的实施,不仅为数据处理者提供了明确的指导,也为数据跨境流动的监管提供了更为高效和目标导向的方法。通过负面清单,自由贸易试验区能够根据本地区的经济发展需求和产业特点,灵活调整数据管理策略,从而更好地吸引外资、促进技术创新和提升数据服务水平。这种机制的创新,不仅体现了监管的灵活性,也展示了中国在数据治理领域的开放态度和国际合作意愿,有助于构建一个更加公平、透明和高效的国际数据流动环境。

【亮点4】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的有效期限和延期申请:提高管理效率和灵活性

《数据出境新规》第九条对于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的有效期限及其延期申请的规定,体现了监管机构在提升管理效率和灵活性方面的积极努力。根据这一条款,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的结果有效期被延长至三年,为企业提供了更为稳定的运营预期,使得企业能够在一个较长的时间范围内进行数据出境活动的规划和实施,而不必频繁地进行安全评估。此外,该条款还提供了延期申请的可能性,即在有效期届满前,如果数据处理者需要继续开展数据出境活动且在此期间未发生需要重新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的情形,可以向国家网信部门提出延长评估结果有效期的申请。这种制度安排,不仅减少了企业因重复评估而产生的行政和财务负担,还为企业提供了更多的时间和资源来专注于核心业务的发展和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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